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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禮拜我去體驗了人生第一次的水晶指甲,其實這個閃亮亮的慾望在我心中已經醞釀了很久,只是卡在覺得價錢太貴(行情價約在兩千上下)所以遲遲沒有成行,但是有一次看到小瑪姬的雙手一下子變身為鑲著璀璨的藍色寶石的美人魚,一下又幻化成粉紅法式水晶的小公主,我終於止不住心中那股衝動,花了一千兩百元滿足藏在我內心的那個小女孩。

常去的美甲店剛好在做水晶指甲的活動:璀璨水晶+兩隻粉雕+四隻貼鑽原價兩千五,特價一千,又多了一個說服我的理由。多花了一百元的的光療,聽說這樣不用一直補去光水也會閃亮耶(我根本連需要補去光水這件事都不知道);再花了一百元把剩下的手指頭貼鑽貼滿(這根本是美甲店的陰謀啊,誰會留下光溜溜的四隻手指頭),就這樣,本來只有單調指甲油的我的雙手,現在有粉紅色的亮片打底,白色蝴蝶結在跳舞,還有閃亮亮大小水鑽不規則排列著對我眨眼睛。

走出店內我徒步到停車場,忍不住一直擺動我的十隻手指頭,真的好漂亮喔,而且行為舉止還會不由自主優雅溫柔了起來。可是這個念頭在我開始正常作息之後,馬上就被拋到九霄雲外了,沒想到只是多了這0.5公分的長度跟0.1公分的厚度,居然替我的生活帶來這麼多的不方便:


按鍵恐懼症:我從來沒發現原來我每天要面對這麼多按鍵,從電視遙控器、電話、計算機、提款機到電腦。電視會轉錯台,電話會撥錯號碼,計算機會打錯總和,提款機會按錯密碼,最煩的是打電腦會一直聽到喀喀的聲響,不但刺耳,而且打字的速度也會降低一倍以上,更不用說常打錯字。

只要用手才能享用的任何食物幾乎都跟我絕緣,例如我愛吃的手扒雞、鵝肉、滷味等等,不但怕玷污了尊貴的水晶,還怕那些滷汁就這樣黏在指甲上洗不掉,除了不能享受那種吃完舔手指的快感,搶東西吃還會慢人家一步。

拿東西會有嚴重障礙,諸如放在桌上的紙,店家找在桌上的零錢,我每天都要戴的假睫毛,甚至是掉在地上的鈔票,只要是小於硬幣厚度的物品,全部無法徒手拿取,此刻我已經深刻感受到小叮噹看到錢也撿不起來的痛苦了。更不用說是阿亨很喜歡的活動:豪邁的用指甲把易開罐摳開。

從事跟屎有關的任何活動,就像手上裝了尺寸不合壓克力一樣,挖鼻屎會一不小心就摳到腦髓、挖耳屎會塞不進耳朵、粉刺永遠擠不出來,就連抓個癢都沒有爽快感,永遠搔不到癢處。

最把我逼到絕境的是拔隱形眼鏡這件事,不管我用什麼角度閃,我的指甲總是會搓到我的眼球,超級痛的,可是這個搓眼球的儀式每天都得發生一次,我腦海裡突然出現那種中國邊疆的長頸族,或是非洲用竹子穿過鼻子的土人,我也是個每天搓眼球的自虐民族啊!!!


我真的無法了解我這種粗魯慣了的人,到底憑什麼去學人家裝水晶指甲,水晶指甲之於我,就像年輕正妹之於老男人一樣,一開始是好看,到最後會發現一點都不好玩。不過我真的很懷疑,像蔡依林這種指甲總是閃閃發亮的人,遇到以上的事情是怎麼克服的,難道是請助理幫她挖鼻孔嗎??? 總之我下禮拜就要去拿掉,並且短期內不會再這樣折磨自己(除非我又突然失心瘋),所以寫這篇文章紀念我可愛又短命的水晶指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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